瑜伽部

觀所緣緣論

·陳那菩薩造 唐 玄奘譯|★★★★高级
《觀所緣緣論》是陳那菩薩所造、玄奘大師翻譯的唯識學重要論典,屬瑜伽行派核心著作。本論以嚴密邏輯探討「所緣緣」(認識對象的條件),破斥外境實有的常見執著,論證極微(物質最小單位)與和合相(物質組合)皆非五識(眼耳鼻舌身識)的真正所緣。經文指出,外境並非獨立存在,而是「內色如外現」——即識內所現的影像,兼具「帶相起」與「生識」二義,方為所緣緣。此論深化了「萬法唯識」的義理,幫助修行者破除對外境的實執,轉向對心識的觀照,為修習止觀、證入實相奠定理論基礎。

原文

AI 翻译

觀所緣緣論陳那菩薩造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諸有欲令眼等五識以外色作所緣緣者,或執極微許有實體,能生識故;或執和合,以識生時帶彼相故。二俱非理。所以者何?極微於五識,設緣非所緣,彼相識無故,猶如眼根等。所緣緣者,謂能緣識帶彼相起,及有實體令能緣識託彼而生。色等極微,設有實體能生五識,容有緣義,然非所緣,如眼根等於眼等識無彼相故。如是極微於眼等識無所緣義。和合於五識,設所緣非緣,彼體實無故,猶如第二月。色等和合於眼識等有彼相故,設作所緣,然無緣義。如眼錯亂見第二月,彼無實體不能生故,如是和合於眼等識無有緣義。故外二事於所緣緣互闕一支,俱不應理。有執色等各有多相,於中一分是現量境,故諸極微相資各有一和集相。此相實有,各能發生似己相識,故與五識作所緣緣。此亦非理。所以者何?和集如堅等,設於眼等識,是緣非所緣,許極微相故。如堅等相雖是實有,於眼等識容有緣義,而非所緣,眼等識上無彼相故。色等極微諸和集相理亦應爾,彼俱執為極微相故。執眼等識能緣極微諸和集相,復有別失。

《观所缘缘论》由陈那菩萨所著,三藏法师玄奘奉诏翻译。有些人认为眼识等五识以外在的色法作为所缘缘,其中有的主张极微具有实体,能够生起识;有的主张和合相,因为识生起时带有它的相状。这两种观点都不合理。为什么呢?极微对于五识来说,即使作为生起之缘,也不是所缘的对象,因为识中没有它的相状,就像眼根等一样。所缘缘是指能缘的识带着它的相状生起,并且有实体使能缘的识依托它而生。色等极微即使有实体能生五识,或许有作为缘的意义,但不是所缘,就像眼根等对于眼识等没有它的相状一样。所以极微对于眼识等没有所缘的意义。和合相对于五识来说,即使作为所缘的对象,也不是生起之缘,因为它的实体并非真实存在,就像错觉中看到的第二个月亮。色等和合相在眼识等中虽有它的相状,即使作为所缘,却没有作为缘的意义。就像眼睛错乱看到第二个月亮,它没有实体不能产生识,所以和合相对于眼识等没有作为缘的意义。因此,外在的这两种情况对于所缘缘各自缺少一部分,都不合理。还有人主张色法等各有多种相状,其中一部分是现量所对的境,所以诸极微相互资助,各有一个和集的相状。这个相状是真实存在的,各自能生起与自己相似的识,所以能给五识作为所缘缘。这也不合理。为什么呢?和集就像坚硬等性质,即使对于眼识等是缘,也不是所缘,因为承认它是极微的相状。就像坚硬等相状虽然是真实存在,对于眼识等或许有作为缘的意义,但不是所缘,因为眼识等上没有它的相状。色等极微的各种和集相状道理也应该如此,因为它们都被执著为极微的相状。如果认为眼识等能缘取极微的各种和集相状,还有其他的过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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