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部

取因假設論

·陳那菩薩造 唐 義淨譯|★★★★高级
《取因假设论》为陈那菩萨所造、义净三藏汉译的瑜伽部论典,旨在破除“一性”与“异性”的边见,阐明佛陀依假施设说法之密意。本论以“总聚、相续、分位差别”三种假设为框架,论证诸法无实有自性,唯是缘起安立,引导修行者远离常见、断见,如理作意而断烦恼。其思想承继中观与唯识要义,逻辑严密,为理解佛教缘起性空与语言施设关系的重要文献。阅读需一定佛学基础,尤适合探究名相与实相之辩证者。

原文

AI 翻译

取因假設論一卷陳那菩薩造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論曰:為遮一性、異性非有邊故,大師但依假施設事而宣法要,欲令有情方便趣入,如理作意、遠離邪宗,永斷煩惱。如是三邊,皆有過故,我當開釋。此中取因假設,略有三種:一者總聚、二者相續、三者分位差別。言總聚者,謂於一時有多法聚,隨順世間以一性說,如身林等。言相續者,謂於異時因果不絕,以一性說,如羯羅羅等位名之為人,芽等轉異名之為穀。言分位差別者,謂於一事有其多性,異不異時而為建立,如色生位異無常性、有見有對、業具性故等。由此三義,密意說有補嗢揭羅及證圓寂。然此三義但是假設,不可說為一性、異性及總無性,有過失故。此中且辨總聚、有聚無異性言。事唯二種,為當許有此二自性,遮其性別,謂於有聚、總聚不別,名無異耶?為但無餘,說名無異?此有何過?頌曰:若無異性體無別,有聚更互成無異;或於總聚別事殊,此復便成多種體。論曰:若許手等自性與身是一名無異者,此即於身無別性故,手等更互成無差別,手便成足,違世間故。或復說彼別別支分非身自性,於聚集時說為身者,此即全無總聚自體少分可得。為異前義,故置或言。若於別事非是總聚自性者,即是自性差別;由別性故,於聚集時云何與彼無別自性得成應理?不由總聚捨自性故。此復便成多種體性,總聚於多無異性故。若別若總是無異性,由非總別捨自性故;若頓若漸皆成多性,望彼諸事無異性故。如是且辨二計過失。頌曰:若言唯遮餘有性,二種非有汝成過;若一有性是所遮,非無別故兩相似。

《取因假设论》一卷,陈那菩萨造,三藏法师义净奉诏译。论中说:为了破除执着事物是单一实体或完全不同实体这两种极端见解,佛陀只是依据假名安立的现象来宣说佛法要义,目的是让众生能够通过善巧方便进入正理思维,远离错误宗派,永远断除烦恼。因为这两种极端见解都有过失,所以我要加以解释说明。这里所说的“取因假设”大致有三种:一是总体聚合,二是相续流转,三是分位差别。所谓总体聚合,是指在某一时间有许多法聚集在一起,随顺世间习惯用一个整体概念来说,比如身体、树林等。所谓相续流转,是指在不同时间因果连续不断,用一个整体概念来说,比如从羯罗蓝等胚胎阶段都称为人,从芽等不同生长阶段都称为谷。所谓分位差别,是指对同一事物具有多种特性,在不同或相同时间建立概念,比如色法在产生阶段不同于无常性、有见有对、作为业果工具的特性等。通过这三种意义,佛陀密意说有五蕴补特伽罗和证得涅槃。然而这三种意义只是假名安立,不能说是单一实体、不同实体或完全没有自性,因为这些说法都有过失。这里先辨析总体聚合,讨论“聚合体没有不同实体”的说法。事物只有两种,是应当承认这两种各有自性,而否定它们实体不同,就是说对于聚合体和总体聚合没有区别,称为没有差异呢?还是仅仅没有其他实体,就称为没有差异?这有什么过失?颂文说:如果没有差异实体就没有分别,那么聚合体各部分互相之间就没有差异;或者对于总体聚合各别事物不同,这又变成多种实体。论文解释说:如果承认手等自性与身体是同一实体而没有差异,那么由于身体没有不同实体,手等各部分互相之间就没有差别,手就成了脚,这与世间常识相违背。或者又说那些各别肢体不是身体的自性,只是在聚集时才称为身体,这就完全没有任何总体聚合自体的一小部分可得。为了区别于前一种观点,所以用“或者”来表示。如果各别事物不是总体聚合的自性,那就是自性有差别;由于各有不同自性,在聚集时怎么能与那些没有不同自性的事物合理成立呢?并不是因为总体聚合舍弃了自性。这又变成多种实体,因为总体聚合对于多种事物没有不同实体。无论各别还是总体都没有差异实体,因为并不是总体或各别舍弃了自性;无论同时还是渐次都成为多种实体,因为相对于那些事物没有差异实体。这样先辨析了两种观点的过失。颂文说:如果说只是否定其他实体的存在,那么两种不存在你就成了过失;如果一种实体存在是被否定的,因为没有差别所以两者相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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